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在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4000万股为基数,用现金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发放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00万元。自然人股东现金红利应交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分红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9日
除权除息日:2023年8月30日
四、分红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方法
1、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已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办理确权手续、且在公司登记银行卡号的自然人股东,本次分红款将于2023年9月6日前自动派发至股东登记的银行卡。
3、尚未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办理确权手续或尚未在公司登记银行卡号的自然人股东,需先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办理确权手续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建行银行卡、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账户卡,到公司办理领取手续。
4、法人股东直接到公司办理领取手续。
六、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黄岛区大珠山中路与2号疏港高速隐珠出口交汇处西行1000米路南。
2.联系电话:0532-86163070。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